考试的性质和目的
书法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测评考生学习书法学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,为高校选拔书法学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。
考试科目及分值
考试形式:笔试
专业中成绩满分为300分,共三科,楷书碑帖临写100分;隶书碑帖临写100分;书法创作100分。
考试形式及内容:
楷书碑帖临写
隶书碑帖临写
书法创作
楷书碑帖临写
考试形式:笔试
考试内容:参照教育部中小学书法课程推荐书帖,选帖命题(书写不少于24字),不落款识。
考试用具和材料:
(1)试卷纸为四尺斗方(约67cmX67cm)生宣(考点提供)
(2)书写工具为毛笔(考生自备)
考试时间:60分钟
隶书碑帖临写
考试形式:笔试
考试内容:参照教育部中小学书法课程推荐书帖,选帖命题(书写不少于24字),不落款识。
考试用具和材料:
(1)试卷纸为四尺斗方(约67cmX67cm)生宣(考点提供)
(2)书写工具为毛笔(考生自备)
考试时间:60分钟
书法创作
考试形式:笔试
考试内容:按照题单所要求内容进行书法创作。
(1)字体不限;
(2)安繁体竖式书写;
(3)题款统一书写“四川考生书”不盖印章。
考试用具和材料:
(1)试卷纸为四尺条幅(约133cmX33cm)生宣(考点提供)
(2)书写工具为毛笔(考生自备)
考试时间:90分钟